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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硕士论文双盲评审不合格申请申诉、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8
作者:杨洋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64    更新时间:2013-3-18
 
根据2013年春季硕士学位申请情况,对研究生论文双盲评审不合格的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办理:
一、春季双盲评审不合格的,请根据自己的论文情况,学生本人可以提出申诉或复议的申请。分别填写《北京体育大学论文评审申诉表》(GS420),或《北京体育大学论文评审复审表》(GS421);
二、交装订好的纸质版论文3份(双盲版)。复审的论文交修改后的论文;申诉的论文交没有修改的论文。
三、3月25日上午1100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学12公寓121房间)。
.后续的评审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具体办法参见《北京体育大学关于研究生论文双盲评审不合格申诉和复审的实施办法》
六.未按时提交申报的,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研究生院
             2013318 
 
附:
 
 
 
 
附件:
           
北京体育大学关于研究生论文双盲评审不合格
申诉和复审的实施办法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重要依据,也是全面衡量学校和学科水平的重要指标。为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高学位论文的水平,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双盲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束后,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对评审结果不满意,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或要求复审。
二、申诉
论文作者和其指导教师接到论文双盲评审结果后,认为达到了学位论文的水平,评审结果不够客观公正,不接受双盲评审的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可由学生和导师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要求对论文进行重新评审。
三、复审
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在接到论文双盲评审结果后,认为否定意见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同意专家的意见,并同意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论文经修改后,可由学生和导师向研究生院提出要求复审。
四、申诉或复审程序
1.申诉
填写《北京体育大学论文评审申诉表》(GS420),注明申诉理由,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交研究生院。
2.复审
填写《北京体育大学论文评审复审表》(GS421),详细注明论文按照专家评审的意见进行修改的情况,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上交研究生院。
五、专家审核
研究生院组织本学科3—5名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申诉或复审情况做出审议。
对提出申诉的论文,专家重点应就原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是否客观、公平、公正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
对提出复审的论文,专家重点应就原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是否客观、公平、公正及论文修改后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
六、审核结果学位论文申诉和复审评审结果分为三种情况,即:
1. 本论文已达到博(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可以毕业并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 本论文基本达到博(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可以毕业,但需在某些方面做较大的修改,半年后申请双盲评审,通过后可进行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3. 本论文未达到博(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一年修改后再申请博(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通过后进行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七、本规定自20114月起执行,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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