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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体育大学公派研究生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3

 

根据国家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精神,拟定2011年北京体育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加速我校重点学科建设,培养一批若干年后体育行业拔尖创新人才。与此同时,通过学生交流带动科研合作,建立我校与国外高校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
选派类别分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全博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联博生)
全博生与联博生的区别:全博生指攻读国外院校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完成学业授予国外的博士学位;联博生指国外高校与我校联合培养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完成学业授予我校的博士学位。
2.留学期限
全博生, 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联博生, 12个月。
3.选派专业
与我校博士、硕士培养的相关专业均可以申请。
4.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国别不限。
5.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6.选派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提前预选,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我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7.派出与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三、选派工作具体安排
1.申请人条件:
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A:全博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的我校2011届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63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2011年;
B:联博生:我校2010级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63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四六级或雅思、GRE等),入学时间为2011,须延期一年毕业(须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附件3);
③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④身心健康;
⑤学生的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2.申请步骤
由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尚未出台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申请者暂按以下程序办理:
2.     填写《2010年北京体育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2),并及早提交至研招办;
3.     研招办审核上述2份材料;
4.     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自行联系国外接收院校;
★联系国外接收院校须明确:
A.国外院校免收学费;
B.外语符合外方要求;
★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正式报名时提交):
A.免收学费证明(外方院校出具);
B.外语符合外方要求的证明(外方院校出具);
C.国外导师、国内导师简介;
D.国外导师制定培养计划(针对全博生)或国外与国内导师联合制定的培养计划(针对联博生)。
5.     待国家留学基金委下发正式文件后,按相关要求办理,请注意查询研究生院网站。
注:上一年度申请截止时间为2010316日,申请者可参考此时间。
 
 
其他未尽事宜,请注意查询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bsu.edu.cn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10-62968173
 
(含通知、申请表、EXCEL、照片编辑软件、延期申请表)
文章录入:马良    责任编辑:马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