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字〔2019〕39号
各学院、各位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规范博士生培养过程、落实培养方案要求、提高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现将检查2018级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间:2019年9月25日前
二、注意事项:
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培养过程的重要执行文件,各学院须汇总并整理好每位博士生(含港澳台、留学生)的培养计划,并按学号排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存入研究生培养档案。
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电话:62968173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