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字〔2020〕4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2020级研究生的学籍信息,拟开展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范围
2020级全体研究生(含港澳台、留学生、联合培养及高级访问学者)、2019级未完成图像采集的研究生。
二、拍摄时间及地点
2020年10月18日16:00-19:30,体育馆二层环廊
地点 | 时间 | 培养单位 |
体育馆二层东侧环廊 | 16:00-17:00 | 竞技体育学院、教育学院 |
17:00-18:00 | 运动人体科学学院、体育工程学院 | |
18:00-19:00 | 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心理学院 | |
19:00-19:30 | 管理学院、体育商学院 | |
体育馆二层西侧环廊 | 16:00-17:00 | 中国武术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 |
17:00-18:00 | 体能训练学院、中国足球运动学院、中国田径运动学院 | |
18:00-19:00 | 中国篮球运动学院、中国排球运动学院、中国游泳运动学院、体育休闲与旅游学院 | |
19:00-19:30 | 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体育组织学院、中国运动与健康研究院、研究生院 |
三、注意事项
1.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提前向学生发放《图像采集信息表》,指导并检查学生填写的信息,确保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准确无误。
2.培养单位应按规定时间统一组织研究生进行图像采集工作。
3.本次图像采集的照片将作为研究生在校期间照片使用,研究生务必按时进行图像采集工作,以免影响学籍注册。
由于特殊原因未能按时进行图像采集的,须向培养单位请假,培养单位汇总后报研究生院。未采集照片的研究生须于2020年11月15日前进行单独照片采集,具体方法详见《关于采集学位照片(单独采集)的通知》。
4.本次照片采集工作仅限2020级新生及2019级未完成图像采集的研究生,2021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预计于11月底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研究生院联系。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