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字〔2018〕60号
各学院、各位导师、各位博士研究生:
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培养过程,落实培养方案要求,各学院须组织2018级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对其课程学习、实践实习和学位论文等环节作出具体安排。
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以达到学科、专业培养目标为原则,体现因材施教;
2.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3.应符合培养方案中培养环节(如实习实践、经典文献研读、学术活动等)的相关具体要求。
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于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经导师(或导师组)签字后交所在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院长签字并由学院进行备案。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执行文件,各学院须做好审核及备案工作。研究生毕业后个人培养计划将存入研究生培养档案。
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62968173
附件: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