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字〔2019〕38号
2019级国内高级访问学者:
为进一步督促并检查国内高级访问学者的研修活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要求,国内高级访问学者须在导师指导下制定研修计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间:2019年9月19日前
二、注意事项:
1.研修计划中“访问学者接受院系意见”由导师所属学院签字并盖章,“接受学校管理部门意见”由研究生院统一签字并盖章。
2.研修计划表一式三份,由班长汇总后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
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电话:62968173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