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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关于填写2021级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

研院字〔20213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培养方案要求,规范培养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单位须组织2021级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对课程学习、实践实习和学位论文等环节做出具体安排。

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符合以下要求:

1.达到学科、专业培养目标为原则,体现因材施教;

2.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3.符合培养方案中培养环节(如实习实践、文献研读、学术活动等)的相关具体要求。

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于20211030日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填写,经导师(或导师组)签字后提交至培养单位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案。

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执行依据,培养单位须做好审核及存档备案工作。研究生毕业后个人培养计划将存入研究生培养档案。

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研究生院联系。


附件: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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