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字〔2020〕50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培养过程,落实培养方案要求,培养单位须组织2020级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对其课程学习、实践实习和学位论文等环节做出具体安排。
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以达到学科、专业培养目标为原则,体现因材施教;
2.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3.符合培养方案中培养环节(如实习实践、文献研读、学术活动等)的相关具体要求。
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于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经导师(或导师组)签字后交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案。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执行文件,各培养单位须做好审核及存档备案工作。研究生毕业后个人培养计划将存入研究生培养档案。
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研究生院联系。
附件: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