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级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5
各院(系、部、中心):
社会实践工作是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型)培养的必要环节,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硕士研究生须在本学期内完成社会实践工作。请各院系按照《研究生工作手册》中《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组织并安排硕士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工作。
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 学生在管理系统上填写社会实践申请,打印后由导师签字、用人单位签字盖章;
2. 学生将社会实践申请提交至所属院系审核;
3. 院系审核通过后,硕士研究生进行社会实践;院系掌握本院系整体情况,并对学生进行指导监督;
4. 学生社会实践结束,将实践总结(GS410)、实践评价量表(盖章,GS411)提交至所属院系;
5. 院系审核通过后在管理系统提交社会实践成绩;
6. 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完成,学生获得学分。
社会实践的具体要求,请参照《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执行。
社会实践申请由学生在管理系统上填写后打印,导师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后交所属院系;社会实践总结(GS410)、社会实践评价量表(盖章,GS411)请到研究生院网站“常用下载”处下载。
其他未尽适宜,请注意查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