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字〔2021〕2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深化学校综合体制改革,拓宽研究生培养途径,学校启动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的遴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学校教学、科研岗位在职教师,年龄在57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并且2016年以后的科研成果符合以下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导师:
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聘教授(含学校指定的“双肩挑”正高职称人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完整的培养过2届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作为主要成员(前2名)承担国家级课题或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及以上,并以北京体育大学为第1作者(含通讯作者)单位,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CSSCI、CSCD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教学、科研、训练一线教师),在满足上述条件(除职称条件外)下,且近三年科研活动符合以下条件中的2项时,亦可申请为新增博士生导师:
1.承担国家级课题1 项(前二名)或者主持省(部)级课题1 项及以上;
2.以北京体育大学为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单位,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CSSCI、CSCD 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 篇及以上;
3.获得省部级(前二名)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1及以上;
4.近三年作为主持人实际可支配的科研经费总额大于20万元人民币。
注:在SCI、SSCI、A&HCI源期刊发表的论文,按照以下标准认定: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1区的等效为3篇C刊,2区的等效为2篇C刊,3区的等效于1.5篇C刊,4区的等效于1篇C刊(下同)。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2016年以后科研成果符合以下4项中的1项;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且工作满一年,2016年以后科研成果符合以下4项中的2项。
1.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及以上;
2.第一作者发表CSSCI、CSCD论文(以下简称C刊)2篇及以上;
3.作为主持人实际可支配科研经费5万元及以上;
4.获得省部级(前二名)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及以上。
(三)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导师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可指导专业型硕士;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且工作满一年,2016年以后科研成果须符合以下4项中的1项:
1.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及以上;
2.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3.作为主持人实际可支配科研经费3万元及以上;
4.获得省部级(前二名)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及以上。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
1.2021年8月16日12点前,各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填写《北京体育大学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统一报研究生院。
注: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并汇总后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一提交至人事处、科研处进行审核。
2.研究生院汇总新增导师信息,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示新增导师名单。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须严格按照新增研究生导师的遴选条件进行审核,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资格;
2.申请表共4页,不得进行任何涂改。申请表由推荐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后统一提交至人事处、科研处进行审核。
3.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研究生院联系。
附件:北京体育大学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