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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
关于补充遴选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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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院字〔2019〕59号

各学院、各位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深化学校综合体制改革,经学校研究决定,适度降低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研究生院拟开展补充遴选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016年以后科研成果符合以下4项中的1项;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 2016年以后科研成果符合以下4项中的2项。

(1)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及以上;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CSSCI、CSCD论文(以下简称C刊)2篇及以上;

(3)作为主持人实际可支配科研经费5万元及以上;

(4)获得省部级(前二名)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及以上。

注:在SCI、SSCI、A&HCI源期刊发表的论文,按照以下标准认定: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1区的等效为3篇C刊,2区的等效为2篇C刊,3区的等效于1.5篇C刊,4区的等效于1篇C刊。

2.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导师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可指导专业型硕士;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2016年以后科研成果须符合以下4项中的1项:

(1)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及以上;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3)作为主持人实际可支配科研经费3万元及以上;

(4)获得省部级(前二名)及以上的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及以上。

3. 外聘硕士生导师

外聘硕士生导师仅在导师指导力量不足的研究方向开展,外聘导师应具备不低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条件,经所属学院推荐后进行申报。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

1.2019年12月6日12点前,各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填写《北京体育大学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到人事处、科技处进行审核(签字并盖章),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汇总新增导师信息,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示新增导师名单。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补充遴选仅对硕士生导师,各学院须严格按照新增研究生导师的遴选条件进行审核,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资格。

2.外聘研究生导师应为国内外相关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各学院应充分考虑学科建设的实际需求,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外聘导师的申请材料严格审核,审核通过(盖学院章、院长签字)后方可进行推荐。公示新增导师名单前,各学院不得做出聘任导师的任何承诺。

3.申请表进行了修订,请相关教师重新提交申请表。申请表由推荐学院、人事处、科技处进行审核,通过后由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4.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研究生院联系。


附件:北京体育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