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字〔2023〕24号
根据《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经研究生自主申请报名,培养单位推荐,现拟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申请人组织校内评审答辩,相关通知如下:
一、 答辩时间:5月18日9:00
二、 答辩地点:南办公楼244会议室
三、 相关要求:
(一)答辩内容:
(1)申请人基本情况
(2)拟留学单位、专业的水平和优势
(3)国外导师基本情况,双方导师的合作基础
(4)研修计划主要内容及时间安排
(5)出国留学必要性和研修计划可行性
(二)其他要求:
(1)申请人按照答辩内容要求,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答辩陈述,并接受专家提问。
(2)申请人须于5月17日12:00前将答辩PPT发送至邮箱pyb@bsu.edu.cn,文件命名要求:答辩顺序+姓名+学号。
联系人:杨洋 62989588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