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研院字〔2020〕33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2020年8月31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李艳丽等36位同志符合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现公示如下: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李艳丽、李燕春、杨国庆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张佑印、吴海军、胡岑岑、徐艺心、刘路、黄二宁、赵娟、陈石军、代晓彤、冯琳、於来康、赵聪环、郝东方、范虹颖、尹杰、孙美荣、晏冰、龚丽景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衣雪峰、贾静、刘湜、成盼攀、王晓娜、汪毅、周婵、韩江雪、李晶、张凌霄、张婷、屈莎、陈希、吴迪、衣龙燕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人员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反映。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62989978、62968173
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联系电话:62989450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