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字〔2024〕1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强化研究生导师工作职责,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行为准则通知》(教研〔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现拟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年度审核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核办法
依据《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办法(暂行)》(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年度审核办法》)进行。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均需参加审核工作,无故不参加年度审核工作的导师按照放弃导师资格处理。
二、时间安排
1.本次年度审核工作分为导师填报材料、学生评价和培养单位评议三部分,均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提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3月15日。
2.2024年3月1日前,导师完成材料填报工作,学生完成评价工作。
3. 2024年3月15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导师年度审核提报工作。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审核结果为优秀的导师由各培养单位在年度审核合格的导师中评选产生,比例不超过学院导师总人数的10%(不足1人按1人计算)。
2.培养单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报年度审核结果,无需再提交纸质版材料。
3.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