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30
关于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各党支部:
为了贯彻中组部,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和校党委组织部的文件通知(组电明字[2008]24号,京组通[2008]36号,校组织字[2008]7号)精神,特号召我院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请各党支部书记负责收缴本支部的“特殊党费”,统一交纳至院党总支,由党总支统一上交到校党委组织部。(注:本项工作在5.27---5.30之内完成)。该通知的相关具体情况见学校内网的通知。
研究生院党总支
2008年5月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