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字〔2018〕40号
各学院、2019届研究生:
为保证研究生顺利完成科研工作,撰写学位论文,拟向研究生发放论文专项经费。为保证本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往年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现将论文经费发放准备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及标准
按照学制预计于2019年获得学位的全日制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含博士、硕士(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研究生。
二、时间及工作安排
1.2018年10月19日前
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依次点击“用户管理”—“个人信息”,在右侧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尤其是开户行、银行卡号、手机号码信息。因账号信息错误造成论文经费不能正常发放的由学生自行承担后果。
注:开户行,银行填写“中信”,地点填写“北京”,其他填写“上地”,之后点击“关键词搜索”,在下拉列表中选择“中信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后填写准确的银行卡号。
特备强调:根据学校财务规定,银行只能选择“中信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否则不能发放论文经费。若有银行卡遗失补办的,在管理系统维护银行卡号即可,无需到研究生院登记。
2.2018年10月30日前
研究生院汇总数据并按照财务处要求生成财务报销单,报财务处审核后由财务处发放研究生论文经费。具体发放时间以财务处安排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62968173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