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与培养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9
各院(系、部、中心)
现将2014-2015年春季研究生相关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硕士研究生
(一) 硕士2014级
1. 课程学习
2. 师生互选
(二) 硕士2013年级
1. 中期考核
各单位核查中期考核结果,尽快完成网上提交工作。
2. 论文开题
尚未完成论文开题网上提交工作的完成提交,院系须审核通过,即学生的论文状态须达到“14已上传开题报告,导师已确认,院系已确认”方算完成开题工作。
3. 社会实践
(三) 硕士2012级
1. 论文预答辩
尚未完成论文预答辩工作的完成预答辩工作。
院系可以通过管理系统“论文信息”- “论文综合管理”查询学生名单(注:“预计学位时间”请选择201506);学生论文状态为“33论文盲评或预答辩完成通过”为预答辩通过的学生,准备进入正式答辩;学生论文状态为“30查新论文通过,未评审”或“31盲评或预答辩论文评审中”为尚有专家未填写预答辩结果,请督促专家上网填写“预答辩评审结果”(教师登陆后点击“论文评审”-“论文盲评或预答辩”填写信息)。注:本项工作须于2015年3月18日前完成。
2. 提交答辩论文
预答辩通过的学生提交答辩前论文,提交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至3月30日,学生论文状态须为“45答辩前论文已提交,导师已确认,院系已确认”才完成。具体要求将于近期在研究生网站公布。
3. 正式答辩
正式答辩于2015年4月7日至4月30日进行;答辩通过后学生提交答辩后论文的时间为4月21日至5月15日。答辩通过后院系须于5月30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学生学位申请的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将于近期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4. 毕业审核
核实统计2015届毕业生学历信息,院系可以登录管理系统,点击“毕业学位管理”—“查看毕业审核结果”,预计毕业时间选择“201506”,审核结果选择“已通过”的为本年度的毕业生,研究生院将向教育部上报毕业、学历信息;审核结果为“未通过”的,请逐一落实情况,3月30日前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的按照延期毕业处理,未提交的按照肄业处理。
二、 博士研究生
(一) 博士2014级
(二) 博士2013级
1.中期考核。尚未提交中期考核成绩的院系抓紧时间完成网上提交考核成绩。
2.论文开题。尚未完成论文开题网上提交工作的完成提交,院系须审核通过,即学生的论文状态须达到“14已上传开题报告,导师已确认,院系已确认”方算完成开题工作。
(三) 博士2012级
1. 提交查新论文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3月15日,院系可以通过管理系统查询学生的提交情况,并督促学生按时提交。
2.论文查新工作、双盲评审、答辩等预计于3月16日开始,具体安排将于近期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 毕业审核
核实统计2015届毕业生学历信息,院系可以登录管理系统,点击“毕业学位管理”—“查看毕业审核结果”,预计毕业时间选择“201506”,审核结果选择“已通过”的为本年度的毕业生,研究生院将向教育部上报毕业、学历信息;审核结果为“未通过”的,请逐一落实情况,3月30日前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的按照延期毕业处理,未提交的按照肄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