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字〔2021〕18号
各位国内高访学者:
2021年国内高级访问学者研修工作即将结束,现将考核及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
根据教育部要求,一般访问学者须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详见附件1),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须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详见附件2)。同时,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须登记学术交流活动和学术成果(以下简称“登记表”,详见附件3)。
二、论文答辩工作
各位访问学者须撰写论文一篇,研究的主要内容应与本人研修计划相对应或导师研究课题相关,具体撰写要求详见附件4。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未提交考核表或未参加论文答辩者,不颁发“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
2.考核表、登记表需填写完整签字盖章,纸质版论文4份,需装订整齐,班长汇总后于2021年5月28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未提交者不安排论文答辩。
3.论文答辩时间:暂定6月1日至5日,具体时间以公示的论文答辩时间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电话:62976641
附件:
1.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
3.青年骨干教师学术交流活动、学术成果登记表
4.高访学者论文基本要求
5.高访学者答辩论文电子数据表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