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字〔2018〕17号
各位研究生、导师、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督促并检查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完善论文,研究生院将对答辩通过的论文再次进行抽检,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抽检工作原则
本次论文抽检采用重点抽检与随机抽检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抽检,指在本轮学位申请中学生论文在双盲评审或预答辩、正式答辩中出现未通过现象的导师,该导师的学生抽检比例为40%;随机抽检,指未出现不通过情况的导师,抽检比例为全部学生的10%。
二、抽检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督促学生于5月13日前上传最终版论文并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的相关流程,学生论文状态须达到“学生材料院系已确认,并自动生成学位证书编号”;
2、5月15日,研究生院完成抽检并公示被抽检的学生名单;
3、研究生院送审论文进行双盲评审。双盲评审共送审3票,2票及以上通过的为合格,2票及以上不通过的为不合格。
4、论文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会议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不授予学位的将公示学生及导师名单。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须及时督促学生通过管理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并完成相关流程,截止时间为5月13日;
2、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答辩专家组的意见修改、完善论文,并按时提交至管理系统。最终版论文为WORD版(非双盲评审模板),抽检到的学生论文将由研究生院统一转换成双盲评审论文。
3、学生、导师及学院应高度重视论文抽检工作,认真修改、完善并按时提交论文。未按时提交最终版论文的,将全部进入抽检双盲评审。
4、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马良
联系电话:62968173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