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字〔2020〕5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论文开题工作是研究生论文研究的重要基础,是论文质量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院拟对2018级博士研究生论文开题进行检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2018级博士研究生
二、检查内容:开题申请表、开题报告书
三、检查方式:学院自查、研究生院复核评审
四、工作程序:
1.培养单位再次对已经提交的开题申请表、开题报告书进行审核,并于2020年11月27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进行复核。
2.研究生院复核通过后邀请专家对开题材料进行评审,并将结果反馈至培养单位。
五、评审结果及处理
评审工作将主要对论文选题依据、技术路线、研究的难点与创新点等进行评审,并对论文研究提出意见或建议。评审结果分为合格、重点关注、不合格三类。合格的进入论文研究、撰写阶段;重点关注的由培养单位及导师根据反馈意见提出改进措施,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不合格的博士生须重新开题。
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研究生院联系。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