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字〔2018〕54号
各学院、各位博士生及导师:
2018年秋季博士论文双盲评审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现将博士论文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安排及时间
博士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安排实施,各学院须按照《北京体育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指导意见》(附件1)、《关于在研究生毕业(学位)审核及论文工作中增加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问题审核要求的通知》(校研字〔2018〕02号)、《关于在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中检查研究原始资料的通知》(校研字〔2018〕03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博士答辩工作。
博士答辩暂定于2018年12月6日至12月9日进行。
二、工作程序
1.2018年11月28日前
博士生登录管理系统查询论文双盲评审结果与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完善论文,并通过管理系统上传答辩论文,学生论文状态须达到“答辩前论文已提交,导师已确认,院系已确认”。
2.2018年11月30日前
各学院按照博士答辩安排表(详见附件2)安排答辩工作,并于11月30日11点前将答辩安排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2018年12月4日,研究生院公示2018年春季博士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4.2018年12月6日至9日,博士论文答辩;
5.2018年12月15日前,答辩通过的博士通过管理系统上传终版论文,学生论文状态须达到“学生材料院系已确认,并自动生成学位证书编号”。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博士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请各学院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切实承担起组织博士论文答辩工作的职责(不得直接委派教研室安排答辩),落实学校的要求,明确学院是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主体责任单位,并按照论文研究方向聘请专业领域的知名专家,每场答辩须聘请两位国内外知名的校外专家、学者参与到答辩工作中,严把论文质量关;
2.博士论文答辩工作的相关评审费由各学院负责统计整理和发放。各学院须按照学校财务处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标准为:1500元/博士。
按照学校的财务管理规定,“财务报销整理单”中报销内容处填写“2018秋博士答辩评审费(学院名称)”,并由学院院长签字(验明人处),后报送研究生院。
3.博士学位资格复核中,部分博士未达到要求,博士答辩安排表(详见附件2)中已经说明,各学院不得安排答辩,学生补交相关材料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及时通知学院;
4.论文答辩工作依据《北京体育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各学院应组织博士、硕士参与到答辩工作中,并旁听论文答辩。
5.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62968173
(注:附件2博士答辩工作安排分学院单独发送)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