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字〔2021〕1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院将对通过答辩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抽检,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专业型硕士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研院字〔2021〕12号)要求,2021年5月12日前,通过答辩的学生论文状态在研究生系统上须达到78,请培养单位务必检查督促学生按时完成论文环节。
2.2021年5月13日,研究生院统一设置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提交双盲评审论文权限。
3.2021年5月16日前,学生通过研究生系统提交双盲评审论文,论文状态需要达到21。
4.2021年5月30日前,研究生院委托第三方完成双盲评审。
二、其他
1.培养单位务必检查督促研究生于5月12日前完成最终版论文提交环节,即论文状态达到78。
2.学生提交双盲评审论文时,须隐去学生姓名、学号、导师姓名信息,双盲评审过程中发现学生姓名、导师姓名的按照评审不合格处理。
3.学生提交双盲评审论文后不需要导师再次点击确认和查重,即论文状态达到21即可。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