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774 更新时间:2010-12-2 | ||
关于毕业(学位)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 经审核,以下同学通过了毕业资格审查,可以提交双盲评审论文,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论文提交(硕士2010年12月31日24时,博士2011年3月15日24时),根据《关于2011届研究生毕业(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通过毕业审查,但是没有通过学位资格审查的同学(包括:课程学分不合格、外语考试不合格、发表论文不合格和有欠费的),请在2011年3月10日前提交补充材料,然后再安排答辩,逾期将失去春季学位申请资格。如不能确定自己不合格的情况,可以到院培养办公室(学12公寓121房间)查询,也可发邮件bsuyangyang@gmail.com。 关于2011届研究生毕业(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和毕业(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将于2010年12月15日开始。请拟毕业的申请人按照下例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 1.申请人提交毕业(学位)申请; 以上申请材料于2010年 12月13-15日上午8:30-11:30,交到学12公寓会议室。 2.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相关要求,对申请人进行以下方面的几个认证: (1)按照学科专业课程结构的要求,审核课程学分及考试(核)成绩; (2)论文开题时间及题目审核(2010年3月份及以前完成开题合格网上申报,申请学位论文的题目是否与开题一致); (3)学习注册审核(每学期注册完成,无任何欠费记录); (4)外语资格审核(外语达到申请学位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说明); (5)发表论文审核(具体要求见相关规定); 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允许提交毕业(学位)双盲评审论文。网上提交双盲评审论文截止时间:硕士为2010年12月31日24时;博士为2011年3月15日24时。逾期未提交双盲评审论文的申请人将推迟毕业。 凡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学位申请者,为资格审核不合格。本次不接受学位申请。 未达到标准的申请者和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双盲评审论文的申请者,必须办理推迟毕业手续。程序如下:本人填写《GS430_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延期答辩申请表》,导师和所在教研室签字同意,于2010年12月15日前提交的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将按学校规定办理推迟毕业手续。 3.申请人提交双盲评审论文; 根据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院关于论文规范的要求,请申请者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论文电子版的提交: (4)提交的双盲评审论文电子版中,“不得附带致谢、个人简历和页眉作者说明,不得在文章任何部分(包括附件等)出现学生及指导教师的任何信息”。 (5)确认是否已经按照流程上传论文完毕提示:
(1)如提示“您的评审论文已提交!如有问题请与管理员联系!”,则表示提交完毕、成功(如下图)。 (2)如提示“您的论文已上传!如有问题请与导师联系!”,表明还没有完成论文提交过程(如下图),须等待导师确认后再提交一次; (3)如提示“您的论文通过审阅,请修改后提交评审论文!点击此处查看修改意见及进度”,并有“提交”按钮,表明还没有完成论文提交过程(如下图),须再提交一次。 4.办公室进行学术不良行为查验和双盲评审 为了保证学术公正,杜绝学术不断行为的发生,我校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良行为查验工作。检查标准说明如下: (1)论文注释不规范。论文中的引用部分未按照我校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注释。例如:文字引用未加引号;文献引用未加脚注等,均为论文注释不规范。 (2)论文文献引用过度。论文文献引用过多而失去论文本身的主体,将被认为引用过度。例如:重复比例超过20%以上,将被列入引用过度检查范围。 (3)论文的主体部分引用不当。例如:论文的结构、主要数据、结果分析、结论与建议部分等,出现引用而未注明,将**。 出现以上问题的论文,将视情节给与取消申请资格、推迟申请、限期修改等处理。 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查验的论文,将由办公室选派专家对论文进行双盲评审。 5.申请人提交答辩申请及答辩论文 2011年春季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将于2011年4月至5月进行。双盲评审通过的论文,可以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答辩。 硕士申请人3月初起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双盲评审结果。学位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北京体育大学答辩申请表》、《北京体育大学学位申请书》,纸质版答辩论文5份,论文摘要50份。 6.申请人进行论文答辩; 申请人要根据《北京体育大学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要求,提前做好论文报告准备工作,准时到场。未准按进行论文报告和答辩,按自动放弃处理。 7.毕业、学位授予。 学位授予及毕业典礼将在2011年6月底进行。 特别提示:如发现在毕业资格审核、学位申请、论文答辩过程中有违法、违规现象,提供假成绩,制造假论文,抄袭和剽窃他人论文成果行为的,请积极向研究生院举报。经核实无误的,将取消申请人毕业(学位)申请资格,同时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北京体育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电话:62974504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话:62989588,62989315 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院 2010年11月25日 附件1:硕士学位申请者外语考试合格标准说明 是否达到毕业(学位)资格要求的外语水平标准,将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作如下说明。 一、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入学时已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在学期申请免修研究生层次外语课程学习的只认可成绩,不计录学分;在学期间通过硕士层次的外语课程学习,考试合格,获得学分,取得毕业资格。大学英语六级达到国家标准的取得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未办理免修申请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前原英语六级成绩。 (2)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按教育部规定要求“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英语六级考试”,考试成绩达到280分以上(相当于40%。其他语种参照英语同级别)方取得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在此期间参加外校组织的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语种同级别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二、以优秀运动成绩免试入学的运动员、教练员: 在学期间通过硕士层次的外语课程学习,考试合格,获得学分;或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未修课程的只认可成绩,不计录学分,取得毕业资格。大学英语四级达到国家标准的取得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 三、按照教育部教学函【2003】1号文件要求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 在学期间通过硕士层次的外语课程学习,考试合格,取得学分。获得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 四、考试入学的港澳台学生: 在学期间完成相应层次的外语课程学习,考试合格并获得学分。 五、外国留学生: 在学期间参加国家组织的汉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 附件2:北京体育大学关于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说明 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对方案中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发表论文的相关条款作如下说明: 一、博士研究生(包括港澳台、留学生)要获得博士学位,在学期间必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论文; 2、主持省部级课题一项; 3、入选国内一级学科的学术会议的报告及墙报交流一篇; 以上发表的论文、主持课题及报告的内容是研究生期间的与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或学位论文的前期研究成果。 二、硕士研究生、高校教师、同等学力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专业学术期刊发表一篇论文; 2、参与省部级课题一项; 3、入选国内一级学科的学术会议的书面交流; 4、入选国内二级学科的学术会议的报告及墙报交流; 以上发表的论文、主持课题及报告的内容必须与体育领域密切相关,不包括报纸及科普文章。 三、发表论文的研究生必须是第一作者,单位署名必须是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院,文献综述和论文摘要不计在内。 高校教师、同等学力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单位署名可以是所在工作单位。 四、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表的学术文章,需提交后到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认定。 五、国内核心期刊范围: 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编辑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六、研究生在申请学位答辩前,应填写《研究生发表论文及发表课题登记表》,并提交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和发表论文全文)、课题任务计划书的复印件。 已被接受的论文应提交论文复印件、杂志社注明发表形式和时间的正式录用通知;但必须在取得学位前正式出版发表。高校教师、同等学力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能提供已发表论文,不得提供录用证明。 七、指导教师对提交发表或接受的论文要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北京体育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核准。 八、凡未能达到以上论文发表要求的研究生,可以申请毕业,但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九、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的时间为开题后的次年的12月31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十、本规定自2006年秋季申请学位时开始执行。其他相关规定如与本规定相悖,则以本规定为准。 十一、本规定解释权归北京体育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体育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院 2005年12月31日 | ||
文章录入:武** 责任编辑:杨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