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字〔2018〕44号
各学院:
为适应学校综合体制改革,落实学院办学自主权,结合当前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改革需求,研究生院拟将研究生相关经费发放工作交由各学院进行办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各学院发放的研究生工作经费主要包括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评审费、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经费,其他研究生经费将逐步过渡到由学院发放。
二、根据经费发放工作实际需要,各学院须报研究生经费负责人、经办人各一名(详见附件)。各学院须于2018年11月1日12点前将附件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南办公楼238室)。
三、由于学校今年首次实行网上报销的形式,研究生经费发放过程中不完善之处请直接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62968173
附件:研究生工作经费发放联系人信息表。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