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字〔2021〕2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筑牢研究生培养质量基础,现将2021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学位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21年6月19日8:30-11:30
二、考试地点:教学楼415教室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须携带铅笔(2B)、橡皮、钢笔或圆珠笔参加考试。
3.遵守考场规则,不允许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4.准考证由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研究生系统—考核管理—学位资格考试—右侧报名状态下的“点击下载准考证”),不盖章。
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研究生院联系。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