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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授予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

研院字〔2021〕1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研院字〔2020〕58号)的工作安排,现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依据《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管理规定》(附件1)、《关于在研究生毕业(学位)审核及论文工作中增加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问题审核要求的通知》(研院字〔2018〕2号)、《关于在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中检查研究原始资料的通知》(研院字〔2018〕3号)等文件要求组织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培养单位应确实承担起组织实施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工作职责:培养单位负责聘请答辩专家,并将答辩的时间、地点、专家名单通过管理系统报研究生院审核;学位论文涉及到跨学科领域的,必须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加答辩。论文答辩时,学生须准备好研究原始资料供答辩委员会专家审阅,《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表》(附件2)答辩现场提交至答辩专家进行审核;答辩时导师必须到场,否则答辩工作不得开始;答辩专家在论文答辩现场通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辅助系统”投票表决论文是否通过。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详见附件3)

1.2021年4月26日前,培养单位检查、督促研究生修改并提交答辩论文。培养单位通过管理系统下载可安排正式答辩的学生名单,并完成答辩指派工作;

2.2021年4月27日,研究生院公示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3.2021年4月28日,培养单位到研究生院领取培养档案袋等相关材料。

4.2021年4月29日至5月8日,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秘书在管理系统填写答辩意见及结果。

5.2021年5月12日前,研究生上传最终版论文,导师、培养单位在管理系统完成确认(即论文状态为78)。

6.2021年5月14日前,研究生院发布专硕提交双盲评审论文通知,5月17日前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上传修改后的双盲评审论文,导师、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送审第三方进行双盲评审。

7.2021年6月5日前,研究生院完成双盲评审。6月8日前,培养单位将相关培养档案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培养单位应尽早完成对学位申请阶段“暂通过”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的再审核工作,学生政治面貌发生变更时(如加入中国共产党等)应及时维护学生的政治面貌信息,以免影响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

2.研究生上传答辩论文时系统将自动效验是否有毕业照片、学位照片。无照片的学生研究生院无法向教育部报送毕业及学位信息。

3.培养单位务必于2021年4月26日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网上指派工作,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公示答辩安排。为确保论文答辩按期进行,培养单位务必按时完成网上指派工作。

4.答辩专家由培养单位负责聘请,原则上应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论文答辩后现场投票表决论文是否通过,不得延后投票。

5.答辩专家、导师、研究生应着装整齐,准时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会。

6.培养单位负责统计整理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评审费,具体标准为:1000元/硕士。按照学校的财务管理规定,“财务报销整理单”中报销内容处填写“2021春季专硕答辩评审费(学院名称)”,并由学院院长签字(验明人处)后报送研究生院。

7.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研究生院联系。


附件:

1.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管理规定

2.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论文审查表

3.论文时间及程序提示

4.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情况表

5.硕士论文答辩材料流转示意图(仅供参考)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