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字〔2021〕3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拟开展2021年秋季博士学位资格考试,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2020级博士研究生及未通过学位资格考试的2018级、2019级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留学生博士)。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30日
考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8:30-11:30(暂定)
考试地点:教学楼412、413(暂定)
三、报名方式
拟参加考试的博士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依次点击左侧“考核管理”—“学位资格考试报名及成绩”进行报名。
特别强调:学生正常报名但无故缺考,将取消下次报名资格。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1.考核方式为笔试,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共200道题目,每道题目0.5分,满60分合格。
2.考试内容由四部分组成,具体为:综合成绩=学科基础×30%+经典文献×30%+学科前沿×30%+写作规范×10%,其中经典文献为培养方案中列出的文献。
五、其他
1.博士学位资格考试通过后学生才能进行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等工作。
2.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试期间不在校的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博士研究生,正在进行封闭备战训练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线上考试。学生按照程序报名后,向培养单位提交线上考试申请(详见附件)。培养单位审核汇总线上考试申请后报送研究生院。
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