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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

研院字〔2021〕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研院字〔2020〕58号)安排,现将相关重点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博士预答辩

通过博士学位资格审核且拟提交论文的博士生,必须参加博士论文预答辩。预答辩工作参照《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管理规定》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博士预答辩增设“评阅人”制度,即聘请的预答辩专家中至少有一人(一般为校内博士生导师)作为评阅人全程参与博士生的预答辩、论文评阅与审核、正式答辩等流程,并最终审核论文是否达到质量要求。

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须详细记录预答辩专家意见及本人论文修改情况(详见附件)、经导师和“评阅人”审核修改情况后,双签字并随预答辩劳务单一同提交至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检测

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检测是论文形式审核的重要辅助手段,培养单位应督促研究生及时进行检测并进行修改,具体方法详见《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检测的通知》(研院字〔2021〕1号)。格式检测不能代替培养单位对学位论文的形式审核,培养单位还应重点审核论文中是否出现学生姓名、导师姓名等不符合双盲评审论文要求的情况。

三、培养单位论文质量审核

研究生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应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及相关专家对论文进行形式审核、内容审核、质量审核,未达到质量标准的学位论文不得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公布各培养单位双盲评审论文通过率。

四、研究生论文查重

质量审核合格的论文,由培养单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论文查重,并按照《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过度引用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具体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研院字〔2020〕58号),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特别强调:完成上述论文提交流程(即论文通过查重)的截止时间:硕士为3月20日,博士为3月25日(博士还须提交《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核表》)。

附件1:北京体育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情况表

附件2: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核表(仅博士提交)



研究生院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