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字〔2023〕1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学位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京教研〔2023〕5号)要求,现将评选推荐2023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名额
各培养单位按照推荐条件,限推1篇博士学位论文。
三、推荐条件
(一)选题具有前沿性和引领性,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二)在理论和方法上有较大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同类学科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
(三)论文能体现作者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体现作者较强的科学研究创新能力。
四、材料报送
填写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表(详见附件),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将评选推荐表纸质版盖章(学院章)和论文纸质版一份于2023年4月6日11点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南办公楼242室),电子版(评选推荐表和论文word版)发送至xwb@bsu.edu.cn。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严把政治关、质量关。
附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表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0日